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2大类食品489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食用农产品。合格477批次,不合格12批次。
糕点不合格1批次:周宁县连心超市销售的标称福州市仓山区富得旺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2月14日生产的奶酪蛋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合格,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酒类不合格1批次:福建大利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苏双沟酿酒厂2015年5月19日生产的大青花(白酒),酒精度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南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6批次:1、古田县鑫宜之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古田县大世界市场6号门口宁海海鲜城的石鲟(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8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2、漳州新华都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丹霞店销售的鸡肉(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8日),土霉素不合格,初检机构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3、莆田市凤凰百货有限公司北高店销售的活明虾(海水虾)(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9日),四环素不合格,金霉素不合格,土霉素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4、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平市浦城兴华路店销售的来自福州鑫中基水产贸易有限公司的虾菇(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10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5、福建冠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平潭龙翔店销售的三眼蟹(冻)(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14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6、仙游县鲤城浓甜园水果店党校路店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23日),腐霉利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蔬菜制品不合格1批次:福建大利家商贸有限公司锦城分公司销售的竹荪干(购进日期为2018年3月31日),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南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美仙山店销售的标称晋江市雅利达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2月20日生产的酸酸梅,菌落总数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调味品不合格1批次:政和县利泰商贸有限公司生鲜连锁超市南门店销售的标称晋江市丹冠园食品有限公司(分装商)2017年12月14日生产的纯味精,谷氨酸钠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南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饮料不合格1批次:福州海峡副食品批发市场鹤展酒业商行销售的标称福州延福橄榄有限公司2018年2月6日生产的橄榄汁饮料,菌落总数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属地监管部门核查认为该产品为假冒产品。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表(第14期)
2、食品抽检不合格表(第14期)
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第14期)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