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4期)
转载自: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9年05月13日 发布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12号)涉及我省1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GC18000000003731890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福建省漳州新华都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漳州西洋坪店销售的羊肉,其中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购进日期为2018年11月26日。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漳州市芗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18年12月17日组织执法人员对福建省漳州新华都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漳州西洋坪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据查,该批不合格产品共购进12.8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漳州市芗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案件移送至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或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