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告
鲁市监通告〔2019〕54号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
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19年第24期(总第208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市场监管局对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调味品、冷冻饮品等7类食品及相关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本次共抽检食品样品46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456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糕点。德州市夏津县山东夏津富佳马丰食品厂生产的眼镜蛋糕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菏泽市东明县菏泽年年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苔味芝麻片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
蜂产品。德州市运河经济开发区德州沁润蜂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槐花蜂蜜中诺氟沙星项目不合格;德州市运河经济开发区德州沁润蜂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枣花蜂蜜中氧氟沙星、诺氟沙星项目不合格。
豆制品。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济宁多禧乐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北湖京投店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枣庄市华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豆肠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合格。
罐头。济宁市微山县鲁南湖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荷都麻鸭中商业无菌项目不合格。
方便食品。临沂市罗庄区山东诚润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魔芋代餐粥中霉菌项目不合格。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6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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