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全区药品抽验工作计划》安排,各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宁夏药品检验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药品抽验工作,现就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本次通告涉及药品13个品种共15个批次,均为中药饮片,检验结果全部不符合规定(见附件)。上述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已由相关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特此公告。
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21日
小贴士:
性状:记载药品的外观、质地、断面、臭、味等,在一定程度上反应药品的质量特征。
鉴别:包括经验鉴别、显微鉴别和理化鉴别。显微鉴别中的横切面、表面观及粉末鉴别,均指经过一定方法制备后在显微镜下观察的特征。理化鉴别包括物理、化学、光谱、色谱等鉴别方法。
总灰分:指药材本身经过灰化后遗留的不挥发性无机盐类(即生理灰分)以及药材表面附着的不挥发性无机盐类。
酸不溶性灰分:酸不溶性灰分即总灰分中不能溶于10%盐酸的灰分 。
灰分:指药材本身经过灰化后的不挥发性无机盐类,即生理性灰分。
含量测定:准确测定药品有效成分或指标性成分的含量,以确定药物的含量是否符合质量标准的规定。
浸出物测定:指用水或其他适宜的溶剂对药材和饮片中可溶性物质进行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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