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我局现对2017年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第14 期)进行公示。
近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豆制品、冷冻饮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4类食品439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6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调味品59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冷冻饮品2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豆制品5批次,食用农产品35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九台区城西阳光超市销售的标称长春市贾老六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醋精,总酸(以乙酸计)检出值为
(二)图们市凉水镇方圆食品商店销售的标称延边红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醋精,总酸(以乙酸计)检出值为
(三)榆树市万客隆铁北路店销售的标称榆树市春雨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饺子油,氨基酸态氮(以氮计) 检出值为
(四)延吉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珲春超市销售的标称蛟河市杰海酱菜厂生产的豆瓣酱,氨基酸态氮(以氮计) 检出值为
(五)标称吉林省大安市三星冷饮厂生产的大壹圆 (冰棍),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7×103CFU/mL,1.6×103CFU/mL,1.7×103CFU/mL,1.6×103CFU/mL,1.5×103CFU/mL,标准规定为n=5,c=2,m=10CFU/mL,M=102CFU/mL。检验机构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六)标称吉林省大安市三星冷饮厂生产的尚品奶 (冰棍),菌落总数检出值为3.6×104CFU/mL,3.4×104CFU/mL,3.7×104CFU/mL,4.4×104CFU/mL,4.8×104CFU/mL,标准规定为n=5,c=2,m=2.5×104CFU/mL,M=105CFU/mL;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7×102CFU/mL,1.8×102CFU/mL,1.8×102CFU/mL,1.7×102CFU/mL,1.6×102CFU/mL,标准规定为n=5,c=2,m=10CFU/mL,M=102CFU/mL。检验机构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长春、白城、延边、珲春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长春、白城、延边、珲春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无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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